【检察长论坛】永葆“三颗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2023-08-14 07:35: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怀化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深刻理解把握“感受正义”的理念内涵,谋实找准“感受正义”的实现路径,努力打造“感受正义”的怀化检察样本。洪江区检察院围绕“感受正义”理念深入学习讨论,更加深刻认识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紧盯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需求,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办案水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最高标准,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制度机制,抓好改革创新,练就过硬本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一、永葆为民司法的初心,通过履职办案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让公平正义可感

一是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不仅要充分履行惩罚犯罪职能,也要尊重保障人权,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加强办案的亲历性,不仅认真审查“在卷”证据,同时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发现和审查“在案”证据,听取当事人、辩护律师意见,及时发现未在案证据,做到全案事实认定客观公正、准确无误,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以个案公正厚积司法公正。要履行好监督职能,依法加强侦查、审判违法情形监督,敢于纠正案件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错误,保障国家法律在刑事诉讼中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二是坚守程序公正,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更好更快”就是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法律认定的事实属于一种回溯性事实认定,随着时间推移,客观事实模糊、证据灭失的可能性逐渐加大,必须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实现程序公正高效。程序公正首先要保证依法规范办案,确保每一个法律行为和决定都有依据、有出处、合规范;其次要认真把握立法愿意和司法政策,杜绝“唯条文论”“唯数额论”等机械办案方式,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还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提前介入工作质效,防止办案过程冗长、久拖不决。

三是坚守结果公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伸,大家评判案件办得好不好,除了实体和程序公正,关键在于涉案实际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合理诉求有没有得到满足。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用群众语言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矛盾的实质性化解,积极促成调解或和解,对符合条件且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二、永葆为民履职的恒心,把“人民至上”落实在依法能动履职各环节,让公平正义可触

一是强化为民司法的履职担当。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检察履职质效的客观要求。要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聚焦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担当作为,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新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强化监督办案,积极延伸办案触角,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过程中推动刑事和解,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社会“大治理”。

二是创新为民司法的工作举措。检察机关履职办案,除了少数环节,大多为封闭性工作流程,当事人难以感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有特定的工作载体。要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定检察为民实事清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好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创新推进人民监督员、公益志愿者等工作机制,以“阳光司法”促公正赢公信,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是提升为民司法的履职能力。要在提升监督办案能力上下功夫,针对虚假诉讼、纸面服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进法律监督模型研发运用,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运行机制。要在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上下功夫,检察法律文书是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检察活动的客观记录,最为直观地表明检察权力运行是否公正,而一份格式规范、说理透彻、逻辑清晰的法律文书,公平正义就会如同水印一般,成为这份法律文书甚至办案机关的鲜明底色。要在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上下功夫,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言行举止,让群众感受到检察人员良好的专业学识、办案技能及品格修养,从而对检察人员产生信赖和信任,进而尊重和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各项决定。

三、永葆为民释法说理的慧心,通过讲好办案背后的法治故事,让公平正义可见

一是运用典型案例引领法治理念。“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最鲜活、最生动的法治教科书,比起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法律条文,鲜活生动的案例能起到更好的普法效果。很多情况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对法治的信仰,是通过案例来感知和强化的。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在多办案的基础上,争取办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典型案例、精品案例,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社区等活动,进行以案说法,弘扬法治正能量,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起崇尚法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二是用好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刑事案件质效不仅体现在案件程序的终结、实体结果的公正、数据指标的达标,更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社会治理成效。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办案诉源治理、涉法涉诉矛盾实质性化解,要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今年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综合履职率,要求检察官在办理未检案件和知识产权类案件时,统一行使“四大检察”职能,充分体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能动延伸办案触角的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正确引导舆论引领价值。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政治,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结合办案情况,以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做好案例宣传、舆论引导、价值引领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履职办案效果好、党的司法政策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好。

民有所望,检必有应。法律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责任强一丈、工作才能进一尺,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始终将“感受正义”的理念融入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履行好“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误者”的主体责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黄贻林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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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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